至陽教育基金會
照海高中部獎學金設置辦法
一、緣起:
為獎勵照海華德福實驗教育機構有特殊專長並致力於發展個人潛能,同時積極創造同儕一同奮力學習之氛圍,足為楷模之高中部學生,特制訂本辦法。
二、名額:
本獎學金名額設置以十、十一、十二年級學生為限,每年級每學年至多一名,共計三名。若經至陽教育基金會審核申請人備審資料,如無適當受獎者得從缺。
三、金額:
該學年學費全額減免,如有特殊貢獻,得由導師再提出申請減免雜費。
四、申請資格與條件:
(一)申請資格:就讀本機構十、十一、十二年級學生,或已經提出入學申請,並獲得錄取進入本機構十、十一、十二年級之新生。
(二)審核條件:
- 華德福教育及其他實驗教育背景者:
1. 有特殊專長並致力於發展個人潛能,足為表率者。
2. 檢附七至九年級學習成果報告書,內容須包含自傳、學習歷程檔案、專題成果報告書。
- 體制內教育背景者:
因期待外校表現優異之學生一同加入華德福教育學習行列,刺激彼此的學習方式及視野,若會考(高中入學考試)成績優異,聯合分發可錄取前三志願,可提出獎學金申請。
申請者除提供以上資料備審,另須檢附未來入學一年期間,對學校或學生整體學習狀態,有助益之行動計畫,內容須簡述動機、目標、執行方式及每季工作進度。最後請附上師長推薦函一封。
五、申請時間及程序:
各班導師於夏季期初教師行政聯席會議前提出申請名單,並提醒申請者於期末前將備審資料,送交至陽教育基金會。校外學生於會考成績公佈後,亦可備齊資料提出申請。
六、審查程序:
由至陽教育基金會邀請三至五位評審委員,針對申請人送審資料,討論通過並核定獎學金錄取名單,於開學前公布。
七、本辦法由由照海華德福實驗教育機構擬定,報請基金會董事長核決後施行,修訂時亦同。